重磅!深圳楼市再出调控政策,公司买房、离婚买房、短炒买房通通被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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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下午,一份网传市规划国土委向深圳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的文件在网络上疯传,要点信息如下:
进一步规范、完善房地产交易网签制度,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不明码标价、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规避调控政策等行为,以及中介机构、新媒体恶意炒作房地产、发布虚假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法人单位购买住房管理。
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限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5年内不得转让。
2、加强个人购买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居民个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含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3、加强商务公寓销售和运营管理。
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的商务公寓(含赠予),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4、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对关注度高,房源数量少,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预售楼盘,尽可能采用公证摇号方式进行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全部准售房源、积累客户规则和名单、摇号排序结果公证和公示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预售公证摇号、按序选房过程加强监管。
5、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对有房贷记录且离婚2年以内申请住房贷款的,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按第2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对有房贷记录且离婚2年以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
虽然官方已紧急声明,本文件还未正式获批,但从历次市场经验看有,从流传到证实往往只是时间的问题。不过,从市场反应看,虽然政策较猛,但长期看好深圳楼市的人仍然占绝大多数。